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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条件有时间要求吗

时间:2025.04.10 标签: 刑事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阅读:1111人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存在时间要求。
1.持续犯特性
职务侵占行为属持续犯,自犯罪行为起始,至终了前,均处于追诉时效内。
2.追诉时效依数额定
数额较大的,追诉时效是五年。
数额巨大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数额特别巨大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
3.司法实践要点
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追诉期内又犯新罪,前罪追诉期从犯后罪之日起算。
要考量是否有追诉时效中断、延长等法定情形,这会影响职务侵占罪时间条件的具体认定。
比如,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因法定事由使追诉时效延长,原本已过时效的案件仍可追诉;
或者因特定行为导致时效中断,需重新计算追诉时效,从而对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产生影响。

案情回顾:

小朱在担任公司财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起初侵占数额较小,持续多年不断侵占,累计数额达到巨大。公司在多年后才发现小朱的行为并报警。此时小朱认为部分侵占行为已过追诉时效不应再被追究,而公司则认为应追究其全部侵占行为的责任,双方就追诉时效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职务侵占行为属持续犯,从犯罪行为起始至终了前,均处于追诉时效内。小朱多年持续侵占公司资金,其行为在未终了前都在追诉时效范围内。
2、本案中小朱侵占数额巨大,追诉时效为十年。追诉时效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若在追诉期内小朱又犯新罪,前罪追诉期从犯后罪之日起算。同时,还需考量是否有追诉时效中断、延长等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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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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