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经营纠纷精选解答 > 民法典非营利法人终止,剩余财产怎么处置

民法典非营利法人终止,剩余财产怎么处置

时间:2025.04.09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纠纷 阅读:1481人
律师解析:
1.《民法典》规定,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会向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分配剩余财产。
2.其剩余财产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应按法人章程规定或权力机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
若无法依章程规定或权力机构决议处理,由主管机关主持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
3.例如某慈善基金会终止时:
若章程明确规定剩余财产用途,就按章程用于公益项目。
若章程未规定,由其权力机构决议用途。
若既无章程规定也无法形成决议,主管机关会将剩余财产转给其他宗旨相近的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这样能确保财产继续服务公益事业,维护非营利法人设立目的及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剩余财产合理有序地继续发挥公益价值。

案情回顾:

小胡、小丽等人共同设立了一家慈善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法人。多年后,该基金会因各种原因决定终止运营。此时,基金会有一定的剩余财产。小胡认为应将剩余财产分配给出资人,而小丽则坚持按规定将财产用于公益目的,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非营利法人终止时,不会向出资人、设立人或会员分配剩余财产。该慈善基金会属于非营利法人,小胡要求分配财产的主张不合法。
2、剩余财产应先按法人章程规定或权力机构决议用于公益目的。若章程未规定且无法形成决议,主管机关会将其转给宗旨相同或相近的法人,并向社会公告,以保障财产继续服务公益事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余婷婷律师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