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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去哪里提出

时间:2025.04.09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029人
律师解析:
起诉离婚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常见有两种情况。
其一,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管辖
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之地,不过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例如,某人长期在外地工作生活,已连续居住超一年,此地即为其经常居住地。
其二,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即被告的户籍所在地
此外,存在特殊情况,像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等,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所以,起诉离婚时要先确定管辖法院,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比如,要先明确被告户籍所在或其经常居住的地方,然后据此向相应法院提交离婚诉讼

案情回顾:

小何与小丽婚后感情不和,小何欲起诉离婚。小丽户籍在A地,但已在B地连续工作生活两年。小何不知该向A地还是B地法院起诉,认为应按户籍所在地在A地起诉,而朋友觉得应按经常居住地在B地起诉,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小丽经常居住地为B地,所以应由B地法院管辖。
2、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一致,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本案二者不一致,不适用此情况。若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等,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本案也不符合该特殊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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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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