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土地归谁所有
时间:2025.04.09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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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父母离世后,
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
2.关于
土地承包经营权:
若子女是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家庭
承包期未过,子女能继续承包经营。
若子女不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期内,林地承包
经营权可由
继承人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的承包经营权,村集体可能收回重新发包。
3.宅基地上房屋,子女有
继承权,也能继续使用宅基地。
但要是子女已有其他宅基地,或者房屋灭失等特殊情况,村集体可能收回宅基地。
4.各地在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上存在差异。
比如有的地方对于
子女继承房屋后使用宅基地的年限有明确界定;
有的地方在收回农用地承包经营权时,会有更细致的评估标准,像考虑子女是否有其他稳定生活来源等因素。
所以遇到这类情况,要依据当地实际规定来处理。
案情回顾:小何和小丽的父母离世,留下农村的土地、宅基地及房屋。小何户口仍在本村,小丽户口已迁出。村集体认为小丽不应继续享有土地权益,欲收回部分土地重新发包,小何认为小丽作为子女也应有一定权益,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小何作为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家庭承包期未过的情况下,可继续承包经营。小丽不属于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若为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她可继续承包,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村集体可能收回重新发包。
2、对于宅基地上房屋,小何和小丽都有继承权,可继续使用宅基地。但如果存在已有其他宅基地或房屋灭失等情况,村集体可能收回宅基地。各地规定有差异,应依据当地实际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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