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注销时,未分配利润处理很关键。
公司注销要依法
清算。
若因破产等注销,按
破产程序,清偿所有
债务后,剩余财产才在股东间分配。
2.一般正常注销时:
未分配利润可视作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居民企业间
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股东为个人的,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
个人所得税。
3.清算时:
先编制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报表,确认未分配利润金额。
接着按法定程序分配给股东。
4.总之,必须严格依据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处理未分配利润,保障合法合规。
案情回顾:小何、小李、小胡三人共同创立的公司决定注销。在清算过程中,对于未分配利润的处理产生争议。小何认为公司是正常注销,未分配利润应按股东
持股比例直接分配;小李觉得应按破产程序,先清偿所有债务后再分配;小胡则关注税收问题,担心个人股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案情分析:1、若公司因破产等原因注销,需按破产程序,在清偿所有债务后,剩余财产才在股东间分配。本案若不符合破产注销情形,则不适用该程序。
2、一般正常注销时,未分配利润可视作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居民企业间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股东为个人的,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清算时需先编制财务报表确认未分配利润金额,再按法定程序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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