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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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摩托车撞人所引发的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方法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包括了摩托车范畴,因此摩托车同样应当依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倘若在交通事故中对第三方造成了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摩托车驾驶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的计算标准则涵盖了误工费、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以及抚恤金等等多个方面。

出现事故后,第一要做的就是确保现场安全,然后迅速把车挪到安全区域,对伤者进行施救并拨打120。接着赶紧报警,等待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查和调查。交警会根据实际情况出具事故责任书。要是涉及保险,要赶紧通知保险公司。如果对赔偿有争议,受害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让问题得到公正的解决。

根据法律,电动自行车违法且摩托车驾驶者已采取安全措施,可减轻其责任。非主观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者责任不超10%。若事故由电动自行车故意撞击摩托车引起,摩托车驾驶者无责任。

根据法律,电动自行车违法且摩托车驾驶者已采取安全措施,可减轻其责任。非主观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者责任不超10%。若事故由电动自行车故意撞击摩托车引起,摩托车驾驶者无责任。

在交通中,变道被后车撞击的责任分配取决于当事人行为和过错的严重程度。若变道未完成或强行变道,前方车辆负责;若已完成变道遭追尾,后方车辆负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影响程度和过错程度确定责任。一方过错导致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双方或多方共同过错,按影响程度和过错程度承担主要、同等或次要责任;无过错属交通意外,各方均无责任;故意制造事故,对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