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分公司借款盖章的效力并非一概而论,要视具体情形来判断。
2.分公司没有独立
法人资格,不过具备一定
民事行为能力。
3.要是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借款并盖章,此
借款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这是因为分公司的这种行为可看作是总公司的
代理行为,产生的后果由总公司负责。
4.但要是分公司超越授权范围借款盖章,而相对人又明知其超越权限,那么
借款合同效力待定。
要是总公司追认,合同就有效;
要是总公司拒绝追认,合同对总公司不产生效力,由分公司自行担责。
5.所以,判断分公司借款盖章是否有效,关键在于其盖章时是否处于授权范围,以及相对人是否清楚其权限状况。
案情回顾:小胡所在的分公司因资金周转,向小丽借款并盖章出具
借条。小丽事后得知该分公司借款时可能超越了总公司的授权范围,遂产生争议。小丽认为即便超越授权,总公司也应担责;而小胡觉得要等总公司表态,若总公司不追认则分公司自行承担。
案情分析:1、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但具备一定民事行为能力。若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借款并盖章,借款合同一般有效,其行为视为总公司代理行为,后果由总公司负责。
2、若分公司超越授权范围借款盖章,且相对人明知其超越权限,借款合同效力待定。总公司追认则合同有效,拒绝追认则合同对总公司不产生效力,由分公司自行担责。所以判断关键在于盖章是否在授权范围及相对人是否知晓权限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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