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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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你和你以前那个人之间,如果还欠着什么钱债这种东西的话,那你就是债权人,他就是那个要还债的人,你们两个都跟这个事有直接的关系。如果你能找到那些明确的表示是你借出去的钱或者你借给他的债的证据,比如说借条呀,银行转账的记录之类的,那你就有资格当原告去告他了。当然,你也得清楚地知道他到底是谁,也就是告诉我们他叫啥叫啥在哪儿住,这样我们才能把他列为被告嘛。

如果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或者协议上说了某个人得还钱给别人,但是他却不愿意,那这个人的债主就可以去找我们国家的法院来帮忙执行。也就是说,如果你之前借出去的钱被别人赖账了,你是完全有权利去法院申请让他们强制执行的,这样就能把你的钱要回来。所以,你现在就可以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去找那个欠你钱的人要钱,然后用合法的手段去追回你的债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向法院提交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其诉讼时效期限定为整整三年。这就意味着,若您的前任未能如期归还所欠款项,那么自您知晓或者应该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以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您便有权在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前任起诉欠钱不还的,此时如果是有偿还能力的,是一定要及时的还款的,在还款之后,可以撤诉处理,如果是无力偿还的,此时是可以和债权人之间协商处理的,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和解处理,无法协商的只能积极的应诉,具体的前任起诉欠钱不还我怎么办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