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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是否是必要共同诉讼

时间:2025.04.06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42人
律师解析:
1.通常而言,夫妻债务纠纷一般并非必要共同诉讼
2.必要共同诉讼指的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且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此时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出同一判决的诉讼。
3.在夫妻债务纠纷里,要是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当债权人起诉夫妻中的一方时,法院能够追加另一方作为共同被告。
这种情形看似类似必要共同诉讼,实则不然。
比如,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产生的债务,或者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形成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权人起诉时,既可以将夫妻双方列为共同被告。
若仅起诉一方,法院追加另一方后,能够一并对案件进行审理,进而查明债务的性质。
然而,如果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债权人仅起诉一方,法院无需追加另一方,也就不会构成必要共同诉讼。

案情回顾:

小丽以小胡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债务纠纷诉讼。小丽认为该债务是小胡与小静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用于他们的共同生活经营,应二人共同偿还。小胡则称此为自己个人债务,与小静无关。小丽起诉时仅列小胡为被告,这引发了是否需追加小静为共同被告的争议。

案情分析:

1、必要共同诉讼要求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且诉讼标的共同,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作同一判决。在本案中,若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可追加小静为共同被告,一并审理查明债务性质;若为个人债务,法院无需追加。
2、本案的关键在于确定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以此决定是否构成必要共同诉讼以及是否追加小静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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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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