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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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不自动等同于重婚,我国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与他人同居"指已婚者与异性长期稳定居住但非夫妻关系。重婚分为法律重婚(新登记结婚)和事实重婚(以夫妻名义同居,无论登记)。区分关键在于是否以夫妻名义。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事实重婚罪,否则属于民法典禁止的婚姻家庭行为。重要的是理解重婚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区别,避免误解或误判。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多久不构成重婚罪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婚姻登记。若已婚者与第三人未办理合法婚姻手续,无论同居多久,均不构成法律上的重婚。重婚罪指的是在已有合法婚姻的基础上,再次登记结婚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而结婚的行为。因此,只要未正式办理结婚手续并取得结婚证书,便不能判定为重婚。

跟别人形成事实婚姻关系但随后分居的这种情况也有可能会被认定成为重婚罪的,只要原配偶能够证明,之前对方一直跟事实婚姻关系当中的第三者,长期以夫妻的名义居住在一起,即便双方随后分居了,但之前的这种事实婚姻也已经构成重婚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