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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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标准如下: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立案标准如下: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给专利权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三、假冒两项以上他人专利,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假冒专利罪的刑事立案标准主要包括:1)未经授权的销售行为,非法经营额达20万以上或违法所得10万以上;2)造成专利所有人5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3)假借多人专利名义,非法经营额或违法所得分别超过10万和5万,需专利所有人报案后提交材料至公安机关立案审查。

假冒专利罪是指社会各主体(公司、机构和个人)未经授权,以欺骗或非盈利为目的,非法模仿他人专利产品或技术的行为。不论动机是经济利益还是损害他人的声誉,只要在有效专利期内仿制,触犯国家专利管理制度,即构成犯罪。此罪行侵犯了国家专利权管理和个体/单位的合法权益,具有多重客体性质,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假冒专利罪是我国刑法针对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设定的罪名,限定于违反专利法规、侵害他人专利权益的情节恶劣行为。非专利法明确的冒充专利或侵权行为不构成此罪。犯罪者如被定罪,将面临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可能伴随高额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