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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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领域中,非公有制经济中的职务侵占犯罪又被称为职务侵占罪,它的主要构成要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首先,作为行为主体,行为者必须是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团体组织内担任特定职务的员工,而不包括从事公务活动的国家公务人员;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者必须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和动机;再次,在客观方面,行为者需要通过利用其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将所在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最后,在行为方式上,行为者可能采取侵吞、盗窃、诈骗等非法手段来获取单位财产。

关于非国家公职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立案准则,通常以涉案金额达到数额较大这一标准作为衡量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当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其职务上的职权,未经合法程序将所在单位财产非法占有并据为已有,且此种行为导致的单位财物损失金额在人民币六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时,应当予以刑事立案追究责任。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范围并未受到限制,它既可以覆盖各类公职人员,也包含了公司、企业或其它具有组织结构的单位内的员工。特别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国家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公共财物进行侵占时,对应行为的性质可能会转化成更为严重的贪污犯罪。

特殊情况下,业委会成员有可能会触犯职务侵占罪,就是利用职权把业主共有财务占为己有,哪怕数额不大。构成此罪需要满足利用职务之便和非法占有故意这两个核心条件,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还得考虑行为性质、方式及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职务侵占罪具体定义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内部的员工,涉足职务挪用职权相关事宜,将所在机构所持有的财产擅自占有并据为己有,涉案金额达到法定标准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