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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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中,一般来讲是不要求签署认罪认罚谅解书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自愿承认罪行并接受法律制裁,这样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理。不起诉决定就是说嫌疑人行为轻微,不需要刑罚。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犯罪情节轻微可免于刑罚时,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通知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书,意味着检察院已经审查了案件,有足够证据指控他犯了帮信罪。签署后,当事人可能会在量刑上获得减轻,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一定会得到最轻的刑罚,最终的量刑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细节。

犯罪嫌疑人在检察院认罪认罚后,若其犯罪行为严重到需追究刑事责任,仍可能被起诉。检察院将依法提起公诉,但如果嫌疑人具备法定不起诉理由,如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小等,将不会被起诉。

检察院退回侦查后,公安机关可根据侦查需要再次深入调查取证,力求获取新证据并提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需注意,退回侦查次数受法律限制,最多两次。每次退回都应基于实际情况判断原因和必要性。

检察机关的“认罪免起诉”是合法性体现,源于我国法律对法定不起诉情形的明确规定。若犯罪性质、情节较轻且社会危害性不大,被告认罪并愿担责,检察机关可依法不起诉。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