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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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如果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话,将会面临相应的刑事责任。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法律条款,在职务侵占罪这一范畴内,根据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倘若被侵占的财产达到了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便被视为"数额巨大"的情况,其法定刑事惩罚期限被确定为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然而,实际的刑期还需要由主审法庭对犯罪行为的具体情节以及罪犯的悔过自新态度进行全面深入地评估与考虑后才能做出最终决定。

在中国现行刑法体系内,个人侵占行为被具体定义为“职务侵占罪”。若该行为涉及的侵占金额累积高达人民币伍佰万元(或同值外币),则无疑已经触及了法律所定义的“数额特别巨大”红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文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罪的判罚期限,其关键要素在于侵占金额及其犯罪情节。具体而言,当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通过利用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职权便利,非法将本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的行为,若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则需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职务侵占行为,其量刑尺度与其涉案金额有着紧密的联系。具体而言,该法典的第二百七十一条明确规定,任何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要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所有的财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所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便会被判定为职务侵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