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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咋办

时间:2025.04.05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833人
律师解析:
1.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时,法院会审查有无夫妻感情破裂证据,过错并非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
2.若能证明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感情破裂情形,即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离
3.无法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先调解,调解无效或判不准离。
4.过错方六个月后再次起诉,无新情况、理由,法院通常判离。
关键是提供感情破裂证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系夫妻关系,小朱在婚姻期间与他人同居,存在过错。小朱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小李不同意。小朱未能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有效证据,法院先行调解,调解无效后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后,小朱再次起诉,仍无新的情况和理由,双方就此次法院是否会判决离婚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此次离婚纠纷中,过错并非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法院主要审查有无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小朱首次起诉未能证明感情破裂,法院按程序调解无效后判不准离符合法律规定。
2、小朱六个月后再次起诉,虽无新情况、理由,但按照法律规定,此时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关键在于要提供能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以此来判定是否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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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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