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立即咨询
夫妻合意之债通常指的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或开展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承担的债务。比如家庭的日常开支等。而个人债务则是在婚前一方所欠下的债务,或者是婚后未经对方同意且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比如一方未经配偶同意进行的大额个人投资所产生的债务等。

一般来说,企业会用全部资产来还债。不过,要是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有问题,他们可能也得负责。要是法人代表乱用公司独立地位,或者不重视股东责任,逃避债务,就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要是实控人在出资方面有问题,就需要对公司还不了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个人债务主要包括婚前债务和婚后非共同承担的家庭、生产、经营或未经配偶认可的债务,比如赌博、吸毒所欠的债务。而夫妻债务则是指在婚姻期间,用于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双方共同认可的债务,需要法律认可并基于共同协商和认知。

离婚时,区分共同和个人债务关键。个人债务包括婚前自担、协商约定独负、单方援助亲属好友、擅自经营未共用收益及特定情形下的负债。反之,为夫妻共同生活产生的债务,或双方共同签署/事后追认的,视为共同债务。

处理夫妻离婚后的财产与债务,首先双方应协商分割。若协商无果,则由法院裁决。债务方面,先用共同财产偿还,若财产足以清偿,则无需进一步划分债务。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应确保公平合理,维护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