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或有毁坏重要财物、动机恶劣等严重情节,公安机关会
立案追诉。
2.一般
民事侵权损坏物品,不属
刑事犯罪,通常不按
刑事案件立案。
3.民事领域,受损方有权要求
侵权人
赔偿,范围含直接和合理间接损失。
4.要明确损坏性质,如故意毁坏或
民事纠纷致损,以准确判断
立案和
处理方式。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琐事发生争吵,小朱一气之下将小李价值6000元的手机砸坏。小李
报警后,对于该案件应按
刑事案件还是民事
案件处理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这只是两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应按刑事案件处理;而小李则坚持小朱是故意毁坏其财物,应按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案情分析:1、依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损失达5000元以上,公安机关会立案追诉。小朱故意砸坏小李价值6000元的手机,符合
刑事立案标准,从这个角度公安机关可按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2、但也需考虑这是因民事纠纷引发。若认定为一般民事侵权损坏物品,不属刑事犯罪,通常不按刑事案件立案,受损方小李可在民事领域要求小朱赔偿包括直接和合理间接损失。所以需明确损坏性质来准确判断立案和处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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