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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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可通过诉讼解决,遵循平等平均分割原则,优先保障子女和女方权益,无明显过错方可索赔。公平正义原则强调清理财务,协议无效时法院会依法调整。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亦受法律保护。法院旨在维护离婚各方特别是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离婚财产谈判失败的,可以直接由夫妻中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照男女平等,适当照顾女方和孩子等的原则分割财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参与离婚财产分割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能是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是在财产分割之前,一方自动放弃分割的,共同财产就独属于另一方。

离婚后是可以再谈财产分配问题的,如果在离婚以后对离婚财产分配有异议的,或者还没有分配财产的,都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诉讼失效内重新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是,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住房公积金,离婚时算夫妻共同财产最高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