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结婚前给的礼金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结婚前给的礼金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时间:2026.01.19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190人
律师解析:
1.结婚前给的礼金多属婚前财产,本质上是婚前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按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个人财产
2.若礼金在结婚登记前给且未明确赠与双方,应认定为接受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3.若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赠与礼金,最终没登记结婚,给付方可要求返还。
已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短,也可能涉及返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在筹备婚礼期间,小朱按照习俗给了小丽10万元礼金。之后两人登记结婚,但婚后不久因性格不合决定离婚。小朱认为这10万元礼金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小丽则主张礼金是婚前小朱赠与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律性质看,礼金通常是一方在婚前赠与另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小朱给小丽礼金是在结婚登记前,且无明确表示是对双方的赠与,所以该礼金应认定为小丽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小朱无权要求分割。
2、若给付礼金是以结婚为目的附条件赠与,而最终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礼金。本案中两人已登记结婚,不适用此情况。但如果存在已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等情形,可能涉及礼金返还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结婚彩礼一般属于个人的婚前财产。彩礼是按照习俗,在结婚前,对女方的赠与,彩礼应当属于婚前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直接归个人所有,但双方有特别约定,将彩礼约定...... 更多>>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