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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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抢劫案件中,法院将会依据该少年在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角色、年龄大小以及其是否有真诚的悔过之意等多种因素来衡量其罪行,并最终决定对其进行何种程度的刑事惩处。通常情况下,对于未成年罪犯,法院会给予相对较为轻微的惩罚措施,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教育与改造的方式使他们能够重新做人。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满18岁的犯罪者应依法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未成年人抢劫案件中,判刑时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法律一般会对未成年犯罪者从轻处罚。如果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良好并且积极退赃,还有可能获得宽大处理。不过,抢劫属于严重罪行,即使是未成年人犯罪,也无法逃脱法律的严厉制裁。

入室盗窃是严重的刑事犯罪,构成既遂的罪犯会受到严厉的刑罚和经济处罚,包括长期监禁、高额罚款甚至没收财产。如果未遂,法官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具体来说,法官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严重程度、对受害者的伤害、未遂的原因等因素,在基准刑罚的基础上适当降低50%以下。因此,对于任何试图入室盗窃的人来说,都应该意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后果,并且要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犯罪的行为。

在我国现行刑事法律体系下,抢劫罪切实存在着尚未完全构成的情形——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行为人已然开始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犯罪分子自身意志之外的原因而未能达到预期目的的,即视为犯罪未遂。

在探讨抢劫罪即遂和未遂的认定问题时,关键在于对其构成要件进行分析,也就是需要判断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真正达到。而这一分析的依据便是行为人实施的抢劫行为是否已经将公共或私人财产纳入到自己的掌控之下。如果财产已经被非法占有,那么就可以视为抢劫罪已经形成;否则,可以视之为未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