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翎(西安)律师事务所
李朝律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主要专业领域: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征迁补偿,婚姻家庭,执业以来办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作风务实,思维敏捷,善于换位思考、高效沟通。执业期间坚持正义,精于钻研,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深得当事人信赖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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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没有统一规定施工合同的违约金上限,逾期支付工程款和逾期完工的违约金标准也不能一概而论,在约定违约金的时候,违约金标准必须要根据具体的违约行为才能准确分析,绝大多数的情况下违约金是参照违约行为产生的损失计算的。

工程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上限没有明确的规定,意思就是说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当事人可以约定任何比例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约定过高时,对方是可以要求法院予以调整。因此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违约金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对方损失的30%,也就是说签订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为工程合同总价的30%。

在我国合同的违约金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上限的,但是规定了大致不能超过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如果违约金太过于高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法律申请诉讼的,法律会认为违约金过高而做出裁决,通常情况下违约金都是签订合同的双方来决定多少金额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金额。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合同违约金超过上限了,可以通过请求人民法院,让法院来对超过上限的部分进行裁定。

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此外,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