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
吴婉君律师现为湖北泓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联系方式130 263 55702),法律硕士,武汉市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湖北省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执业方向为民事纠纷及执行法律事务的处理,尤其擅长债务纠纷和婚姻家事纠纷的处理,办理了大量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执行、执行异议之诉、离婚、离婚后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相关案件,取得了当事人满意的效果,法律咨询请直接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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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偿还债务不代表就是“老赖”,只有有能力偿还却故意不还的人才是。要是因为经济困难或者遭遇灾害才还不上钱,可不能随便就把人定义成“老赖”。而有偿还能力,却转移、隐藏财产,或者抗拒执行的人,才有可能被划入“老赖”的范畴。根据最高法的规定,要是有人不履行法律义务,还符合特定情况,就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受到信用惩戒。

在欠款人没有能力偿还欠款时,通常不会直接被视为“老赖”。“老赖”指的是那些故意逃避债务的人。在法律上,对“老赖”的判断会综合考虑财务和行为等多方面的因素。如果无力偿还的人能够积极地与债权人沟通,并申报自己的资产,那么他们就不太容易被认定为“老赖”。相反,如果有能力偿还欠款的人却隐匿财产、逃避债务,那么他们就很容易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老赖”。

老赖可不全是那些有偿还能力的债务人。有的老赖啊,明明有还债的能力,可就是故意不履行法律责任,这种人可真够可恶的!要是债务人因为不可抗力,像经济困境或者生活变故,暂时没办法还债,但他愿意积极解决问题,咱可不能把他当成老赖。反过来,要是债务人故意隐瞒财产、转移资产来逃避还款,那这种人就是妥妥的老赖!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有时候,确实是因为一些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无法按时还钱,可不能就因此把人家归为失信被执行人啊!这是有区别的!失信被执行人,那可是有能力还钱却故意不还的人。而那些因为客观原因还不上钱的人,只要他们积极沟通,配合法律程序,并且努力想办法解决问题,就不应该轻易被归为失信被执行人。大家要把这个道理搞清楚,不能一概而论!

还钱能力不足,并不代表就是欠钱不还的人。老赖说的是那种有能力还钱,但是恶意逃避法律责任的人。如果因为生意失败、生病等客观原因,没有办法还钱,但是能积极配合,说明情况,还会想办法制定还款计划,一般不会被当成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