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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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诈骗犯罪的关键因素有以下几点:一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二是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三是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四是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职务侵占罪有可能演变为共同犯罪现象。如果两位及以上人员串谋并协同采取行动,利用自身职务相对方便条件进行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务的非法占有,此时便可视为共同犯罪行径。各个共同犯罪人需根据他们在该犯罪过程中所发挥出的具体作用,从而分别承担各自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

受贿罪在何种情况下可构成共同犯罪在刑事法律制度方面,受贿罪可能会涉及到共犯问题。就具体情况而言,当非公职人士参与到国家公务员和其他人之间的勾结行为之中,并协同进行受贿时,该非公职人士也可能因此被判定为受贿罪的共犯。

危险驾驶罪是否能够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关于“危险驾驶罪”是否可以被视为共同犯罪这一问题,其答案是否定的。“危险驾驶罪”作为一种过失犯罪,并不符合共同犯罪的定义和构成条件。究其根源,在于过失犯罪中的各个行为人在主观上持有的均为过失心态,而非故意心态。然而,共同犯罪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便是要求所有参与者都必须以故意的意图来实施犯罪。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危险驾驶罪”并未构成共同犯罪。

网络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核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犯罪主体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次,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再次,犯罪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最后,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行为,导致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遭受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