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消费权益精选解答 > 办学中间人把钱给对方对方把钱花了会担责吗

办学中间人把钱给对方对方把钱花了会担责吗

时间:2025.04.03 标签: 损害赔偿 消费权益 阅读:1181人
律师解析:
1.当中间人仅发挥介绍、协调功能,仅仅促成双方达成交易,并且对于资金的保管、使用等责任没有明确的约定时,通常情况下无需承担责任。
比如在普通的二手物品交易中,有人只是帮忙牵线搭桥,让买卖双方认识并完成交易,没有涉及资金相关责任约定,这种情况下中间人就无需担责。
2.然而,要是中间人在交易里存在过错,像明明知道对方没有办学资质却还促使交易达成,或者故意挪用资金等行为,那就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
例如在一些教育培训合作交易中,中间人知晓一方无办学资质仍推动合作,最终出现问题,中间人就可能被追究责任
3.具体的责任判定要依据双方之间的约定、中间人在交易中的具体行为以及过错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
要是双方没办法协商解决,那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依据实际情形来进行认定和裁决。
比如双方对责任归属有争议,就只能交由法院来判断谁该承担责任以及承担多少责任。

案情回顾:

小朱想转让自己的二手钢琴,便请小胡帮忙介绍买家。小胡牵线让小朱和小丽认识,促成了双方的交易。交易过程中,小胡仅负责介绍、协调,未对资金保管、使用等责任作明确约定。后来,小朱又找到小胡,希望他促成自己与小静的教育培训合作。小胡明知小静无办学资质,仍推动双方达成合作。合作出现问题后,各方对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二手钢琴交易中,小胡仅发挥介绍、协调功能,且未明确资金相关责任,通常无需对交易承担责任。
2、在教育培训合作中,小胡明知小静无办学资质仍促成交易,存在过错,可能要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责任判定需综合双方约定、小胡行为及过错程度等因素。若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认定裁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处对象消费对方的钱财的,在分手后,可以把钱还给对方,也可以不还。处对象对方为自己花的钱本质上属于赠与,自受赠人接受赠与之日起成立。对于赠与的财物的归这是道德层面上的问题,...... 更多>>
薛扬律师

天津吉万业律师事务所

德国斯图加特大学 硕士毕业,国家二级播音员主持人,从业10余年,法学扎实,经验丰富,拥有德国风格的工作严谨、认真负责、思维缜密、忠实可靠的职业素质和操守。办理大量的重大疑难复杂的民刑案件,受到当事人及法律同仁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众多民事案件中维护了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多次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进行精彩的辩护,使其获得相应的减刑缓刑乃至无罪释放。 交通事故苦痛,劳动争议不公,刑事案件有冤讼,吾还青天碧空。婚姻继承烦恼,经济房产纠纷,公司法务做顾问,余代诸公解困。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