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刘大庆律师简介 职务: 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刑事法律研究会委员; 获得荣誉: 2022年度海淀区律师协会优秀律师; 2019年度海淀区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 2021年度海淀区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先进个人; 2024年度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 业务领域: 刘大庆及其团队律师精通于刑事案件、为多个大型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承办多次刑事案件,获得当事人一致认可,多次案件中取得取保候审、酌情不起诉、缓刑及减刑的案件结果。同时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成由中国政法大学创办于1984年,是全国第一家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40余年,在理论知识及专家意见上均能提供强有力支持。 服务单位:中交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工业某有限公司,某机械工业信息研究院,上海戴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刑事代表案例: (1)2024年代理辜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涉案金额金2000余万,经辩护,新疆双河市塔斯海垦区公 安局作出撤案决定; (2)2024年代理杨某涉嫌受贿罪,串通投标罪一案,涉案金额800余万元,经辩护,受贿金额核减 至200余万元,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3)2024年代理麻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经律师工作辩护,获得公安机关谅解,海淀区检察院 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4)2023年代理王某某涉嫌抢劫一案,经辩护最终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 理后,刑期从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减为一年有期徒刑; (5)2023年代理郑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经辩护,顺义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6)2022年代理陈某某涉嫌诈骗一案,涉案金额近百万元,经辩护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最终作出 不起诉决定; (7)2022年代理邵某某盗窃罪一案,经辩护,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8)2021年代理胡某某涉嫌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二审案件,一审被判 有期徒刑十年,经二审辩护,贵州省毕节市人民法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9)2020年代理刘某涉嫌强奸罪一案,经辩护,朝阳区人民法院更改罪名为强制猥亵罪,判处缓刑; (10)2019年代理肯尼亚40人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中主犯(**居民)辩护律师,海淀区人民法院 最终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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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盗窃2000元人民币的行为,构成了盗窃金额巨大的犯罪事实,应依照法定标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然而,若其能够积极主动地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获得对方的谅解,并且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自首,那么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处理。

在盗窃案件中,要是犯罪人主动自首,并且退还赃物,按照法律规定,法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从轻或减轻处罚。这样做不仅表示犯罪人有悔改之心,也有利于司法机关节省资源,提高办案效率。自首和退还赃物是犯罪人真心认错的表现,有助于法官减轻处罚,保证司法公正。

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后自首并如实交代罪行属自首范畴。自首者可获量刑优惠,从宽或减轻刑事责任。故,盗窃后自首并如实交代的个体,可依法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醉驾后主动投案自首是可以从轻处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应该从轻处罚,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甚至有可能免除处罚,比如当事人是为了抢救病人,而且当时没有其他的选择,像这种情节较轻的醉驾案例,有可能会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