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丈夫将财物转账至第三者手中时,这是一种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所有财产,均归为夫妻共有财产。在这样的前提下,夫妻双方对于共有财产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利。然而,如果其中一方未经过对方的同意,便擅自将资金赠予第三者,那么这种行为就被视为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严重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并不构成赠与行为。

婚姻关系以外的非法关系所产生的财产纠纷,若当事人想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那么应当在权益受损后三年内进行起诉,否则会失去诉讼时效。但是,如果已经超过了二十年,法院一般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这是《民法典》中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原配在得知撤销理由后的一年时间内,可以行使撤销赠与第三者款项的权利。如果超过五年还未行使,那么撤销权就会失效。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私自捐赠共同财产,这是侵犯对方财产权益的行为。

这钱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是可以起诉要回来的。根据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财产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

男子向第三者支付转账款项,妻子能否诉讼取决于款项性质。若款项属夫妻共同财产,妻子有权要求法院撤销转账,因向第三者转赠非家庭日常所需。若款项属丈夫个人财产,妻子则无法通过诉讼追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