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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私自转走钱怎么办

时间:2025.04.02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895人
律师解析:
1.首先要明确该款项的性质。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于此类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转走,另一方就有权要求返还。
2.私自转走的行为,很可能构成对另一方财产权的侵害。
遇到这种情况,可先与对方沟通,让其说明转款的用途和理由。
3.要是协商不成,便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该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对方未经同意转走的事实。
4.法院经过审理后,如果认定转款行为侵犯了另一方财产权,就会判决对方返还相应款项。
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赚取的一笔存款,一方未告知另一方就转走用于个人投资。
另一方发现后沟通无果,起诉时提供了存款来源等证据,法院经审查后判决转款方返还。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系夫妻,婚后二人共同努力赚取了一笔存款。然而,小朱未告知小丽,私自将该笔存款转走用于个人投资。小丽发现后,要求小朱说明转款用途和理由,小朱却不予理会。双方协商无果,小丽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

1、该笔存款是小朱和小丽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其有平等处理权。小朱未经小丽同意转走款项,可能构成对小丽财产权的侵害。
2、小丽与小朱沟通无果后向法院起诉是合理的维权方式。诉讼中,小丽需提供证据证明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及小朱未经同意转走的事实。若法院认定小朱行为侵权,会判决其返还相应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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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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