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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案件管辖由哪里负责

时间:2025.04.11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1435人
律师解析:
医疗事故案件的管辖有明确规定。
一般来说,由医疗机构所在地或医疗行为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负责。
具体如下:
1.要是医疗机构所在地清晰,那就由此地的基层法院管辖。
这样做的好处是方便法院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
比如,法院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到该医疗机构,查阅相关病历、询问医护人员等,能更高效地获取案件所需信息。
2.医疗行为发生地涵盖实施诊疗行为的地点等。
要是存在多个相关地点,就以与医疗事故争议联系紧密的地点为准。
例如,若在诊疗过程中,涉及到不同科室的操作,而其中某个科室的操作对事故争议影响最大,那么这个科室所在地点就是关键的医疗行为发生地。
另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医疗事故案件。
而下级人民法院觉得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需要上级法院审理时,可报请上级法院审理。

案情回顾:

小何在小胡所在的医疗机构就诊后出现医疗事故。小何欲起诉该医疗机构,此时面临管辖法院的选择。医疗机构所在地较为明确,但诊疗行为分别在不同地点发生。小何认为应选择和事故联系紧密的诊疗地点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医疗机构则认为应在其所在地法院管辖,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医疗事故案子一般归医疗机构所在地或医疗行为发生地的基层法院管辖。本案中医疗机构所在地明确,若依此原则可由该地基层法院管辖,这样方便法院调查工作。
2、若存在多个医疗行为发生地,应选择和事故争议联系紧密的地点。本案中双方就管辖法院选择产生分歧,可综合考虑与事故联系紧密程度确定管辖法院。同时,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一审医疗事故案,下级法院若认为案件需上级法院审理,也可报请上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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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刘蔓萍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东城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委员。曾任职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法学讲师),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以来,担任多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处理过数百起民商事经济案件以及刑事案件;在医疗损害赔偿和劳动争议、公司法务及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能给出极为专业中肯的诉讼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获得了众多当事人一致良好的口碑与赞誉。同时刘律师热心公益参与了中国创业者维权服务热线,义务为创业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指导。 成功案例: 陈某某诉天津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疗损害赔偿案(全国首例超级细菌感染致死案) 王某等103名员工诉合肥铁路分局案 张某等16名员工诉民生银行案 刘某等3名员工诉北京鲍鱼先生餐饮有限公司案等劳动争议案 中铁十五局西北公司原董事长石某某受贿案二审经辩护最终无罪释放 杨某诉深圳大永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权异议案 杨某等四人诉摩托罗拉北京公司劳动争议案 陈某和中国人民xxxx军总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杨某某等与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万某某非法拘禁案 孟某某诈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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