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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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解除取保候审程序之时,通常情形下,是由作为执行方的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以书面方式向当事人传达通知。这种情况可能涉及到发送回执通知书,亦或是经过代理律师向当事人交代事宜。更进一步说,无论是在庭审现场还是其他安排的场合中,取保候审人都会有机会接到官方出具的正式通知。一旦取保候审的时间期限终结,与之相关联的各项限制措施也将自然而然地被解除掉。

解除了对嫌疑人实施的取保候审措施的通知,通常会在相关决策作出之后,以最快速度进行传递。然而,具体的送达时间并没有被严谨地规定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因为送达的具体时限可能受到现实环境的限制以及执法人员工作效率的影响。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公共检查与审判机构确定要撤销对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取保候审措施,他们应该会第一时间通知到涉案的当事人。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解除取保候审需要相关部门进行书面通知。具体来说,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作为执行机构,需要向当事人及其相关团体发出书面通知,详细说明解除事宜,包括解除原因、时间、后续程序等。这样可以确保信息的正式和透明,保障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解除取保候审的职责通常是由负责执行相关措施的机构,也就是公安部门亲自来完成告知。在取保候审的羁押期到期或案件的实际状况产生变化之际,公安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对是否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进行决策,并且会及时地向当事人发出通知。整个流程都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解除取保候审之事宜,一般由作出取保候审裁定的公安机关接手处理。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有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且案件已告终结或需变更强制措施之时,公安机关将依法出具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