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医疗事故:
是指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于医疗活动里,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过失致使患者人身遭受损害的事故。
2.
医疗损害责任:
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患者
人身损害而应承担的
侵权责任。
3.通常情况下,医疗事故属于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情形,其认定要满足严格法定条件。
在责任承担上,
医疗事故责任一般由医疗机构承担,若医务人员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医疗机构可向其追偿。
对于医疗损害责任,依据患者损害程度、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责任大小,可能由医疗机构独自承担,也可能由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共同承担,或者按过错比例分担责任。
4.总之,医疗事故与医疗损害责任在认定和承担方面存在一定关联与区别,具体情形需依实际案件分析判断。
案情回顾:小何在某医院就医,治疗过程中身体出现损伤。小何认为医院医护人员违反相关规定,存在过失,导致自己人身受损,应认定为医疗事故,由医院承担全部责任。但医院称虽然医护人员有一定过错,但不构成事故,属于一般医疗损害责任,不应由医院独自担责。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医疗事故需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中违反规定,因过失致患者人身受损;而医疗损害责任是医护人员因过错致患者人身损害应担的侵权责任。此次事件,医院医护人员有过错,但是否构成事故需严格认定。
2、医疗事故是医疗损害责任的特殊情形,认定条件严格。一般医疗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若医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机构可追偿。此事件责任划分需依据多种因素确定,可能医院独自承担、与医护共同承担或按过错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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