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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后勤可能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吗

时间:2025.03.3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041人
律师解析:
1.公司后勤人员存在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可能性。
2.若后勤人员明确知晓公司在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还积极参与其中,例如协助处理账目,详细记录每一笔资金往来,确保账目清晰以配合非法吸存活动;
或者参与宣传推广,制作吸引人的宣传资料,组织活动吸引公众存款等,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3.判断是否构成此罪,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相关行为。
4.从主体方面来看,只要参与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活动环节中,都有被认定犯罪的可能。
比如为犯罪行为提供帮助,像提供专门的场地用于集资活动,精心布置场地以营造正规的假象等。
5.不过,如果后勤人员仅仅是正常履行本职工作,对非法吸存行为毫不知情,也未实施任何相关协助行为,那么就不构成该罪。

案情回顾:

小胡是一家公司的后勤人员,公司实际上在进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小胡有时会协助处理账目、记录资金往来,还参与制作过宣传资料。但小胡称自己只是按上级要求做事,并不知晓公司行为违法。而警方认为小胡积极参与了非法吸存活动,可能构成共同犯罪,双方对此存在争议。

案情分析:

1、判断小胡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关键在于其是否存在非法吸存的故意且实施了相关行为。若小胡明确知晓公司违法还积极协助,就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2、从主体方面,参与非法吸存犯罪活动环节都可能被认定犯罪。若小胡只是正常履行本职工作,不知违法且未协助,就不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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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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