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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不受六个月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3.31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926人
律师解析:
1.离婚案件通常有六个月的限制规定。
若判决不准离婚以及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时,原告在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将不予受理。
2.不过,存在不受此限制的情形。
其一,被告起诉离婚,不受六个月限制。
其二,当出现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再次起诉离婚,经法院审查确属新情况、新理由的,同样不受六个月限制。
3.新情况比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另一方人身受到严重伤害
新理由例如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重大情节。
4.总之,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离婚案件就可不受到六个月的起诉限制。
也就是说,无论是被告主动起诉,还是原告因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只要满足相应情形,法院就会对案件进行受理,而不会受限于六个月的时间规定,这能更灵活地处理离婚纠纷,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小朱在不到六个月时,以小丽隐藏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小丽则认为距离上次判决未满六个月,法院不应受理。双方就此次起诉法院是否应受理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通常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但本案中小朱提出小丽隐藏夫妻共同财产,属于新理由。
2、若经法院审查,该情况确属新理由,那么此次起诉不受六个月限制,法院应受理;若不构成新理由,法院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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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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