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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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强奸案能否缓刑,没有统一标准。要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危害程度,以及犯罪人的悔罪表现和品行。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真诚悔罪、再次犯罪风险低且获得谅解,可能会获得缓刑。但如果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即使获得谅解,也不一定能缓刑。

缓刑需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无再犯危险、对社区无不良影响等条件。性侵犯罪一般不适合缓刑,但特殊情况下,若被告人获得受害者原谅并满足其他条件,也可能被判缓刑。但具体是否缓刑需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需满足:犯罪轻微、悔过、无再犯风险、对社区无显著负面效应。强奸罪虽严重,但若获受害人谅解,并满足缓刑条件,理论上可考虑缓刑。最终需法官综合评估,依法裁决。

若刑事案件各方达成和解,法院可能基于犯罪性质、赔偿、道歉与悔过等,下调基准刑罚至百分之五十以下;情节轻微者,可下调更多或减免刑责。符合缓刑条件者,法院可宣告缓刑。

强奸罪作为极其严重的刑事犯罪,大多数情况下不适用缓期执行。根据相关法规,缓期执行主要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然而,对于强奸犯,即使存在自首情节或得到受害者谅解,也难以获得缓期执行资格。因为强奸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不轻易宽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必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