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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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众多犯罪类型中,职务侵占罪主要指的是,身处公司、企事业单位或其他团体的相关职员,借助自身职务上所拥有的便利条件,对所在单位的财务进行非法占用和贪污。职工业主的优势,如挪用、盗窃等行为,皆可归为此类犯罪的表现形式。

职务侵占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1.公司高级管理层运用职权之便,侵犯了公司财产权益;2.公司部分股东未经许可,私自拥有其所投资设立的企业财产;3.某些股东非法侵占其他股东的股权份额;4.将原本属于公司的股权转让收益私自截留;5.非法代表公司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后,占用该笔款项并逃逸;6.通过不道德的商业行为,攫取原本应当归于本公司的利益,将其成为个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资产;7.将依法持有的本单位财产进行非法处置或者使用,即将持有转变为完全拥有;8.将政府退还给公司的土地出让金等款项非法占有;9.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在未支付相应款项的情况下,占有本公司的产品;10.虚构并不存在的项目或业务,以此来占有公司的资金等资源。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否需为正式员工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并非仅限于公司内部的员工,也可以由其他单位的从业者担任,只需利用其特定职权实施侵占行为,便有可能触犯此项犯罪。

职务侵占罪辩护策略研究关于职务侵占罪的辩护策略:第一,我们可以从被告人是否符合法定的犯罪主体条件这一角度展开无罪或减轻罪责的辩护;其次,也可从被告人在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的意图为出发点进行无罪或减轻罪责的辩护;再次,我们还可从侵害对象是否确实属于本单位财物这一层面展开无罪或减轻罪责的辩护;紧接着,我们可以立足于被告人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事实进行无罪或减轻罪责的辩护;最后,我们还可以从被告人是否实际实施了侵占行为这一角度展开无罪或减轻罪责的辩护。

职务侵占罪案件中的被侵占财产能否得到返还职务侵占罪允许当事人通过返还财产来弥补自己的过失,因此对于所有类型的违法所得,我们都有权依法进行追缴。换句话说,如果有人因职务侵占罪而受到法律的惩罚,其所获取的违法所得也将被要求全数归还。职务侵占罪,通常是指企业、团体或其他组织内的某些员工,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所在单位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