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仲裁员要回避
时间:2025.03.28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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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仲裁员回避情形如下:
1.身为本案
当事人,或为当事人、
代理人的
近亲属,像有夫妻、父母、子女这类亲属关系。
2.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比如和案件结果有直接利益联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这可能影响公正
仲裁,例如曾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或有其他可能干扰公正裁决的交往。
要是仲裁员有上述情形却未回避,当事人有权通过口头或书面申请其回避。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会以口头或书面作出决定。
若决定回避,便更换仲裁员;
若决定不回避,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如此规定,旨在确保仲裁过程公正无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
仲裁结果更具公信力,维护
仲裁程序的严肃性与公正性,促使仲裁活动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使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信服。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过程中,小朱发现仲裁员小胡是小李的舅舅,属于当事人近亲属。小朱认为这种关系可能影响仲裁公正,而小胡并未主动回避。于是,小朱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小胡回避。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仲裁员身为当事人近亲属属于回避情形,小胡作为小李舅舅,应主动回避。小朱有权申请其回避,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仲裁的公正性。
2、仲裁委员会收到小朱的申请后,需在五日内以口头或
书面形式作出决定。若决定小胡回避,应更换仲裁员;若决定不回避,需书面通知小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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