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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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的法律实践而言,关于“取保候审的时间能否抵消相应刑期”这一问题尚无定论。具体来讲,有以下几点需要我们注意:首先,取保候审主要适用于那些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有逮捕令但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上;其次,虽然取保候审能够暂时解除对个别嫌疑犯人或是被告人身心自由的严格限制,但是它本身并不具备羁押性质,因此也无法直接与刑期相抵。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它的目的是防止那些没有被逮捕或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让他们能够配合调查、起诉和审判。 实施取保候审时,需要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并签署保证书,保证会随时接受传唤,以减少不必要的羁押。 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时间不会算在刑期里。

取保候审与缓刑是两种不同的法律措施,它们的性质和功能也不同。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等待审判期间不会逃跑或干扰司法程序。而缓刑则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旨在给予轻罪犯人一个机会,通过在社区中服刑并遵守一定的条件来避免入狱。 因此,取保候审期间不能折抵缓刑。取保候审是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缓刑则是针对轻罪犯的刑罚执行方式。两者的性质和功能不同,不能相互替代或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