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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夺罪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时间:2025.03.27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60人
律师解析:
抢夺罪从重处罚情形如下:
1.抢夺公私财物达“数额较大”标准且多次抢夺,多次即三次以上。
多次抢夺反映出行为人主观恶性较大及对社会秩序破坏较严重。
2.抢夺公私财物达“数额较大”标准,若携带凶器抢夺。
凶器性质和用途依具体情况判断,如为实施抢夺专门准备的刀具等,明显具有危险性。
3.抢夺公私财物达“数额巨大”或“数额特别巨大”标准,还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
此体现对抢夺严重后果的加重惩处。
司法实践中,针对这些从重处罚情形,会依据具体案件事实与证据依法判决。
全面审查案件细节,确保准确认定情节,从而公正判决,彰显法律公正与威慑力,维护社会秩序与公民权益。

案情回顾:

小何在三个月内先后三次抢夺他人财物,累计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此外,小李在抢夺小静财物时,携带了一把匕首,财物价值也达到“数额较大”。而小胡在抢夺小丽财物时,导致小丽摔倒重伤,且抢夺财物数额达到“数额巨大”。三人被警方抓获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对于如何量刑产生了争议。

案情分析:

1、小何多次抢夺公私财物且达“数额较大”标准,依据法律规定,应从重处罚。
2、小李携带凶器抢夺公私财物,且财物达“数额较大”,凶器匕首性质明确,也需从重处罚。
3、小胡抢夺财物达“数额巨大”标准,还造成被害人小丽重伤的严重后果,同样应从重处罚。司法实践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罚,以彰显法律的公正与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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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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