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推搡行为
致人死亡的
量刑情况如下:
1.若推搡属
过失致人死亡,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
要是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要是推搡是故意为之,且主观上存在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那就构成故意杀人罪。
这种情况下,应处
死刑、无期
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司法实践里,具体量刑会综合考量诸多因素。
比如推搡时的具体情节,是在何种场景下发生,力度大小等;
双方的过错程度,谁在事件中责任更大;
还有是否有
自首情节,即
犯罪后
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
立功情节,如揭发他人
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等。
总之,因口角推搡致人死亡是严重行为,必然要承担相应
刑事责任。
案情回顾:小郑与小胡在商场因争抢
停车位发生口角,进而推搡起来。小郑用力一推,小胡不慎摔倒,头部撞到路边石上,经抢救无效死亡。小郑称自己只是一时冲动推搡,并非故意致人死亡;但小胡
家属认为小郑是故意为之,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双方对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郑的推搡行为只是一时冲动,主观上没有非法剥夺小胡生命的故意,符合推搡致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形,可能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若有
证据证明小郑推搡是故意且有非法剥夺小胡生命的故意,则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量刑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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