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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离婚无过错方能不能要精神损害赔偿

时间:2025.03.26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281人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外遇离婚时无过错方一般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索赔。
若外遇属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
赔偿数额依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定,法院综合考量后合理判决抚慰无过错方。

案情回顾:

小郑与小丽系夫妻关系。在婚姻存续期间,小郑与他人同居。小丽发现后,要求与小郑离婚,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小郑认为自己虽有外遇,但不应给予小丽赔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丽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等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索赔。本案中小郑与他人同居,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2、赔偿数额应依据过错程度、后果等确定,法院会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对小丽进行合理的赔偿判决,以抚慰其因小郑过错所受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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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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