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如何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广西 - 钦州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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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法务

地区:广西 - 钦州

法律分析:


离婚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可以在离婚诉讼是提起精神损害赔偿,也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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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结婚四年离婚12万彩礼用退吗


彩礼一般情况下,都不予退还。


符合下列特定情形的,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应当退还: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相关补充2:


民法典规定离婚可以不出抚养费也不要孩子吗


离婚不出抚养费也不要孩子是不行的。


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


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至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2023-02-21 14:35:0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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