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销售假烟,要是在产品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用
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以上,就构成
销售伪劣产品罪。
要是销售金额二万以上不满五万,但有其他严重情节,像曾因卖
伪劣产品受过两次以上
处罚又再卖的,也会被追究
刑责。
销售的假烟属于烟草专卖品,还可能构成
非法经营罪等其他
罪名,具体得依案件实际情况定。
案情回顾:小郑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非法渠道购进大量假烟进行销售。起初,小郑销售金额达3万元,但他此前曾因销售伪劣产品被
行政处罚两次。后经进一步调查,其累计销售金额达到了6万元。执法部门在掌握
证据后,将小郑抓获归案。小郑认为自己前期销售金额未达5万不构成
犯罪,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销售假烟若在产品里掺杂、掺假等,销售金额达五万以上构成伪劣产品罪。小郑后期累计销售金额达6万元,已满足该罪的金额标准。
2、即便销售金额二万以上不满五万,若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曾因伪劣产品受过两次以上处罚再销售的,也会被
追究责任。小郑前期虽销售3万元,但有两次行政处罚记录,也应被
追责。且假烟属于专卖品,还可能构成经营罪,具体依实际情况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