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经济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销售假烟什么罪名

销售假烟什么罪名

时间:2025.03.25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973人
律师解析:
销售假烟,要是在产品里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用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五万以上,就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要是销售金额二万以上不满五万,但有其他严重情节,像曾因卖伪劣产品受过两次以上处罚又再卖的,也会被追究刑责
销售的假烟属于烟草专卖品,还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等其他罪名,具体得依案件实际情况定。

案情回顾:

小郑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非法渠道购进大量假烟进行销售。起初,小郑销售金额达3万元,但他此前曾因销售伪劣产品被行政处罚两次。后经进一步调查,其累计销售金额达到了6万元。执法部门在掌握证据后,将小郑抓获归案。小郑认为自己前期销售金额未达5万不构成犯罪,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销售假烟若在产品里掺杂、掺假等,销售金额达五万以上构成伪劣产品罪。小郑后期累计销售金额达6万元,已满足该罪的金额标准。
2、即便销售金额二万以上不满五万,若有其他严重情节,如曾因伪劣产品受过两次以上处罚再销售的,也会被追究责任。小郑前期虽销售3万元,但有两次行政处罚记录,也应被追责。且假烟属于专卖品,还可能构成经营罪,具体依实际情况判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