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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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是指在司法实践中,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达到80毫克/百毫升以上的醉酒驾驶行为;驾驶员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驾驶营运客车或校车超员或严重超速的行为;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诽谤罪是指故意编造、散布虚构的事实,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诽谤罪的行为方式包括通过网络、书面或口头等方式进行传播。需要注意的是,传播真实信息不构成诽谤,但如果是故意捏造并散布的,即使是真实信息,也可能构成诽谤。此外,诽谤罪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实施的,如果散布的虚假事实没有特定的对象,不构成诽谤罪。

危险驾驶罪主要是针对因醉酒驾驶、追逐竞驶等行为而对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潜在威胁的情况进行打击。

强奸罪即行为人为实现与他人妇女进行性交的目的,在不尊重或违反其意愿的前提下,采用强制手段如暴力、恐吓、威胁等手段来施行,不论是否对行为人有伤害之意。在此基础上,触犯法律规定,奸淫年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女子亦会以强奸罪论处,不论在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暴力行为。值得强调的是,此处所述的“妇女”不仅包含传统意义上的女性,还涵盖了男性及跨性别女性群体。

抗拒执法行为及威胁阻碍执法行动:此种行为主要指通过暴力方式或者以威胁恐吓等手段阻碍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且给社会带来了严重不良后果的违法行径。被侵犯的对象为在法定权限内行使职权的国家工作人员,他们是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具体的违法行为包括但不仅限于直接的身体攻击,如撕咬、踢打、抱摔等,还包括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正在使用的警车、警械等警务设备进行恶意破坏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