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犯罪辩护精选解答 > 擅自损坏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擅自损坏他人财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5.03.2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467人
律师解析:
私自弄坏他人东西,达到这些标准公安就会立案
造成财物损失超五千;
毁坏三次以上;
三人以上公然破坏。
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这罪主观是故意,就是明知会损害他人财物还去做。
司法实践里,认定是否犯罪得综合财物价值、损坏程度、行为人的故意等多方面因素。

案情回顾:

小郑与小李因琐事产生矛盾,小郑为泄愤,伙同小胡、小静在公共场所公然将小李的汽车毁坏。经鉴定,车辆损失价值为4000元,但这已是小郑等人第三次毁坏小李的财物。小李报警后,警方对于是否立案存在争议,一方认为损失未达5000元不应立案,另一方认为符合毁坏三次以上的标准应立案。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私自弄坏他人东西,达到造成财物损失超五千、毁坏三次以上、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等标准,公安就会立案。本案中虽财物损失未达5000元,但符合毁坏三次以上的标准,应予以立案。
2、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小郑等人明知会损害小李财物仍去做,且结合毁坏次数等多方面因素,应认定其行为涉嫌犯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