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级别管辖: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此类案件的一审法院通常是地市一级的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方应该在递交答辩状时提出管辖权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方递交答辩状的时间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以后的15天之内,如果存在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会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答复。

技术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的具体处理方法是:技术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并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