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来讲,
盗窃前科数额减半的情况,不能用来认定为
累犯。
累犯是曾因
犯罪受刑,刑满或赦免后在特定期限内又犯新罪的罪犯。
构成
一般累犯要求前后罪皆为
故意犯罪,且前罪需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后罪也应如此等。
2.盗窃前科数额减半只是对前科数额的一种处置办法,
它不会改变前科的本质和犯罪的基本
构成要件。
认定累犯必须严格按照累犯的构成要件来判断,不能仅因前科数额变化就改变累犯的认定。
3.总之,不能单纯依据盗窃前科数额减半就认定为累犯,
而要综合考量其他相关因素以及法律规定,以确保认定的准确性。
案情回顾:小郑曾因
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刑满释放后不久又实施了盗窃行为。在案件审理时,发现小郑之前的盗窃前科数额存在减半情况。检方认为应依据此将小郑认定为累犯,而小郑的辩护律师则表示不能仅因盗窃前科数额减半就认定为累犯,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累犯是曾因犯罪受刑,刑满或赦免后在特定期限内又犯新罪的罪犯。构成一般累犯要求前后罪皆为故意犯罪,且前罪需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后罪也应如此等。
2、盗窃前科数额减半只是对前科数额的一种处置办法,不会改变前科的本质和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认定累犯必须严格按照构成要件判断,不能仅因前科数额变化就认定,需综合考量其他因素和法律规定确保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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