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6个月内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民事诉讼法》第233条对仲裁申请强制执行时间多久采取强制措施这个问题有明确规定,不过针对仲裁裁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申请仲裁之后,在仲裁中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的,此时是应当向受理仲裁案件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申请仲裁中的财产保全的,此时申请的当事人是可以以口头的形式提出,也是可以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查封财产,对被执行人名下现有的财产进行拍卖和变卖,扣押被执行人名下的其他财产。法院一般会在受理强制执行申请以后的6个月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