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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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服刑人员达到60岁之际能否申请保外就医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入狱服刑者依然享有参与医保的权益。尽管他们因为失去了人身自由并受到诸多权力的限制与剥夺,然而服刑者作为国家的公民,应当享有与普通公民同等的医保待遇,并且共同分享我国在改革与发展进程中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值得注意的是,国内已有部分监狱将服刑人员就医纳入到本地医疗保险体系之中。

取保候审条件:有期徒刑或减刑犯需患严重疾病、体弱无法自理或怀孕哺乳;无期徒刑孕妇可申请。但死刑缓期、有社会危险性、自伤自残者不得保外就医。申请人或亲属/监护人需提供经监狱审核的担保人,无陪同时由村居委、单位或社区矫治机构推荐。担保人需提交书面担保书。

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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