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咨询该律师
无效民事行为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定义(1)可撤销民事行为之所以能够发生,主要源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出现了欠缺或偏差;反之,无效民事行为的源头在于其行为本身根本未能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所必需的各项要素。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可撤销民事行为在性质上是有效的,但如果撤销权人选择对其进行撤销,那么该行为的效力将从其被撤销的那一瞬间起,产生溯及既往的毁灭性影响,呈现出自始无效的特征。

有效的商事法律行为需具备行为人有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对于可撤销的情况,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导致的商事行为。这些行为虽已成立,但仍可在特定条件下经当事人申请被依法撤销。

有效的商事法律行为需具备行为人有行为能力、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对于可撤销的情况,主要包括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导致的商事行为。这些行为虽已成立,但仍可在特定条件下经当事人申请被依法撤销。

民事法律行为撤销与无效的区别在于其形成背景和条件。无效民事行为因未满足有效性条件而无法产生预期法律后果,被视为必然无效且不可产生效力。而可撤销民事行为则因存在严重法定缺陷,需通过撤销来纠正。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显失公平、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