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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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受贿活动,当事人可申请进行取保候审处理。所谓“受贿”,主要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其职责权限上之便利,向他人索求财务或以不当手段非法攫取他人财产,且此举直接或间接为他人谋取了实质性的好处。同时,如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过程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接受各种名目繁多的回扣、手续费等经济利益,并将其占为己有的行为,亦应视为构成受贿罪。

若受贿一百万元涉案未判,且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可以申请保释候审。但需注意,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均构成受贿罪。在经济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收受回扣、手续费等也视为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