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情况下,自身
承包活
致伤,自身负主要责。
若发包方有选任过错,如把工程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发包方可能担一定过错责。
2.从法律层面讲,《
民法典》明确,承揽人工作中致自身损害,定作人不担
侵权责。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3.以装修工人为例,自身承包某家庭装修活,施工时受伤。
若装修公司有资质,自己担主责;
若装修公司无资质,房主仍发包给它,房主可能就需担一定过错责。
案情回顾:小李承包了小胡家的房屋装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慎受伤。小李认为小胡应承担
赔偿责任,小胡则觉得自己不应负责。原来,小李并无装修资质,小胡在知晓的情况下仍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他。双方就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在工作中致自身损害,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
侵权责任。但定作人存在定作、指示或选任过错的,需承担相应责任。
2、本案中,小李作为承揽人在装修时受伤,而小胡作为定作人,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小李,存在选任过错,可能需承担一定的
过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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